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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朋(扬州、泰州)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夏泽民新著出版

       扬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于8月7日下午召开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暨夏泽民同志著作《行政规范性文件理论与实务研究》理论研讨会”,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法制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参加了研讨。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县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依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除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近二十多年来,随着社会法治的进步行政立法步伐的加快,各级行政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越来越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不断提高,对推动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推动行政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当然,法治政府的建设总会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已引起各方面领导、专家和实务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夏泽民
 

    扬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扬州市人民政府原秘书长夏泽民在职期间长期分管政府法制工作,退休以后继续关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从2016年开始花了两年时间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表现形式,以及如何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质量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写下了30万字的专著,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全国著名行政法学理论家、苏州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杨海坤教授在为这本书所作的序中写道:“这是一项典型实践性课题研究,本书作者能以一种大道至简的研究风格和质朴平直的语言积极回应了当下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践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一股清新之风使人感受到作者对于规范性文件实践问题的真切感知”,“作者在本书中从实务角度提出的一些观点不仅为解决实践模糊问题提供了参考方案,而且对于行政法学理论研究也具有非常明显的启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