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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晚报》专访夏泽民顾问

       8月13日,《扬州晚报》今日视点栏目刊载专文“亲历扬州法治政府建设成长之路”。

 

 

 

      “扬州发布”同时播出原创纪录片——难忘四十年 法则 [人物:夏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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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yznews.cn/p/671332.html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难忘40年》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全媒体报道

今日推出第19集

 

法 则

 

讲述嘉宾: 夏泽民

市政府原秘书长、市政协原副主席、市仲裁委原主任,行政法学专家,长期从事政府法制的研究、实践,著有《留存在笔记本上的记忆》、《行政规范性文件理论与实务研究》

 

 

 

 

近日,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在夏泽民的办公桌上,有一本散着墨香的新书,这是他刚出版的新著——《行政规范性文件理论与实务研究》。

 

翻开扉页,全国著名行政法学理论家杨海坤作序中这样评价:“不仅为解决实践模糊问题提供了参考方案,而且对于行政法学理论研究也具有非常明显的启迪作用。”

 

 

一本行政法学新著和28年前的一次律考

 

写这本30万字新著,今年78岁的夏泽民花了两年时间,分析研究全国各地1000多个样本文件。

 

为什么要写这本书?

 

“我当了一辈子秘书,与公文打了一辈子交道,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起,既目睹了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所取得的进步,也直接看到这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夏泽民解释。

 

夏泽民情系政府法治建设,不仅因工作背景,还有一个律师情结。

28年前,夏泽民当时任泰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扬州近500人报名,夏泽民参考,不但顺利过关,而且成绩排名扬州第三,“律师县长”的美称很快传开。

 

取得这个成绩,并不容易。从1986年开始,国家推行律师资格考试,由于难度较大,被称为“天下第一难考”,很多人望而却步。

 

当时,夏泽民年过五旬,作为常务副县长,除了白天上班处理日常事务外,通常早晨、晚上在家也要接待来访群众。晚上9:30之前,很难静心坐下来看书。为了备战律考,夏泽民坚持每晚看书到午夜12:30,这个习惯一直保持至今。

 

 
 
 
人物观点
 
 
 

回忆往事,夏泽民解释说:“作为政府领导,如不懂法,以己之昏昏,焉能使人之昭昭。”

 

 

一次工作受阻和一堂《行政诉讼法》讲座

 

夏泽民参加律考,也缘于他深感政府工作人员学法律的迫切需要。

1986年,出任泰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刚从文革阴霾中走出的中国,到处迸发出勃勃生机,各级政府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投入到火热的经济建设中。由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社会管理正处在从人治向法治的过渡期。

 

1987年,原泰县(当时隶属扬州市)寺巷镇到泰州的公路拓宽时,镇上一户居民不肯拆迁,提供最优惠的安置条件也无济于事。城建部门依据《江苏省城市建设用地管理和房屋拆迁安置试行办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

 

镇领导请夏泽民出面,法院也不为所动。当时夏泽民不理解:“人民法院的职责就是保护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对这样的违法行为怎么能置之不管呢?”

 

法院院长告诉夏泽民,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这个办法,只适用于本省县城以上城市,其他县属镇不适用。

 

夏泽民翻开文件,才知道自己理解不对。为了解决寺巷镇的这个问题,他与法院的同志一起去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并提出了书面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与省高院商量,同意寺巷镇参照执行,最终问题在法律的框架下得以解决。 

 

这事对夏泽民触动很大,使他深深体会到不懂法律的切肤之痛,也看到了有法可依的可贵和法律的力量。他开始对学习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引起不小的震动。不少人认为,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老百姓怎么可以告政府。政府机关的同志也对严格依法办事产生误解,认为搞不好要当被告。为宣讲《行政诉讼法》,夏泽民邀请南京大学法学院老师到县政府举办了一次讲座。

 

 
 
 
人物观点
 
 
 

 

夏泽民说:“政府输一两次官司并不是坏事,它会让我们更加自觉地学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

 

 

市长的一条提议和一次全省公开招聘

 

1992年11月,夏泽民调任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1993年5月任政府秘书长。那时,他就十分重视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凡是市政府以政府令下发的文件,他都自己直接主持修改,对照法律法规逐条进行合法性审查。任职秘书长5年,他直接主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有20多个。

 

1995年,《仲裁法》实施。江苏在镇江试点,按照试点市的做法,一般都由常务副市长兼仲裁委主任。1997年3月17日,市政府讨论仲裁委主任人选时,施国兴市长提出,夏泽民秘书长懂法律,由他担任仲裁委主任更加合适,这个提议得到各位副市长的一致赞同。

 

夏泽民在市政府领导的支持下,十分重视政府法制队伍建设。1997年在他直接推动和主持下,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局、市仲裁委面向全省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者不分户籍、不论身份,招聘方式公开、公正、透明,在全省引起不小的轰动,也得到省人事厅的认可。

 

在这次招聘中,市政府办公室录用了5名秘书,法制局、仲裁委录用了9名工作人员。江都农村青年徐晓明考上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岗位,有人称这是全国从农民到公务员的第一人。现在,他已成为行政法学博士,担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1998年,夏泽民升任市政协副主席,2003年卸任,但市仲裁委主任一职先后做了10年。

 

夏泽民在市政府工作期间以及后来在政协工作时,对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十分热心。他先后为数十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做法律讲座,还到扬州大学、职业大学,为法律专业学生讲授两学期《行政法学》课程。

 

 

2006年,夏泽民卸任市仲裁委主任,与扬州大学法学院几位博士和几位青年律师一起组建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首席顾问,真正圆了律师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就在夏泽民新著作付印前(2018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制定程序、监督管理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这也是第一份从国家层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出规定的文件。

 

 
 
 
人物观点
 
 
 

 

夏泽民说:“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扬州党政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中,不仅许多人懂社会、懂经济、懂科技、懂管理,而且越来越多的干部懂法律,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水平不断提高,这是建立法治政府的希望之所在。”

 

(以上内容转载自《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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