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研究会正式成立
10月30日扬州市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在明月湖大酒店顺利召开。扬州市建设局、民政局、社科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负责人、会员单位代表共140余人参加了会议。
扬州市民政局张绍华处长在会上宣读关于核准扬州市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研究会成立的文件。大会审议通过了研究会章程,聘请了任寿松、徐爱华、许明、袁苏祥、王久明、蒋德升、李锦海、王宏、曹德荣、范世宏、孙金东、王成明、韩龙金、简春国等14名同志为研究会名誉会长,选举了研究会理事会理事,理事会推选戚兆岳同志为研究会会长,吴江、陈绪宝、苏玉虎、陈荣春、陈浒、高毅、徐爱民、鲍玉龙、陈庆祥、吴祥兵、祝飞飞、卞岐兵、周兆丰、蒋敏、刘耀、刁成路、张一军、朱瑞祥等18名同志为副会长,吴江同志当选为秘书长,理事会任命了副秘书长。
扬州市政府何金发副市长发来贺信庆祝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研究会的成立,贺信说“建筑业的发展历程反复证明,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做长远,绕不开法治、离不开法治。在扬州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全市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研究会的设立,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
扬州市政府林宝荣副秘书长到会祝贺并对研究会提出工作要求,他指出“研究会要面向企业、面向一线,面向实际,研究会员的需求,充分发挥信息优势、渠道优势、人才优势、专业优势,按照求真务实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活动。能及时将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和行业政策与企业对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形成有战略性、前瞻性的法务调研报告,解决建筑企业法务工作上的一些实际问题”。
扬州市社科联张锡文副主席在会上致贺词祝贺扬州市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研究会成立。
新当选的会长戚兆岳同志在会上就下一步研究会的工作做报告。戚会长讲到研究会目标设定清晰明了,就是在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上破题,今后的活动是按需对接,精准服务,希望研究会上下同心协力、携手奋进。
名誉会长代表扬州建工控股公司董事长王宏在会上发言,王董事长讲到法务研究会的成立给企业搭建了一个更好的知法、学法、懂法的桥梁,为助力我市建筑企业提升运行质态,推动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会员代表江苏扬建集团副总经理陈浒、江苏华轩公司法务部负责人周志伟等同志分别在会议上发言。
扬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夏泽民同志作为研究会的倡导者和规划者,最后在会上讲话,他说,研究会未来的发展一靠会员企业,二靠研究会本身,三靠政府各部门的支持。他强调,研究会要帮助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增强法制意识,建立完善、配套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这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也是一个伟大光荣的使命。
大会在欢快的气氛中结束。与会人员表示这是一次在扬州建筑业发展史上有历史意义的会议,这次会议也标志着研究会将开启建筑法务工作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