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第二期国企法务工作人员研修班在高朋讲堂圆满结业
11月21日中午,扬州市第二期国有企业法务工作人员研修班在高朋讲堂圆满结束。
本次研修班由扬州市国资委主办,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扬州市高朋管理顾问公司承办,是全市国资系统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国资委系统“三学”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务水平和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措施。市国资系统有关国企法务工作人员和部分国企负责人共80多名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研修班为期两天,11月20日举办了开班仪式,由扬州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徐敏主持。
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陈焕章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陈焕章主席在讲话中强调,这是市国资委第二次举办企业法务人员专题研修班,对每一位学员来说,都是一次难得的集体学习、相互交流的机会。他希望各位学员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法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培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珍惜学习机会,深入思考,积极交流。
本次研修以授课形式为主,授课内容涉及国有企业常用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研修期间,学员们共听取了4场专题讲座。
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田毅博士作了题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解读>》的讲座。
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刁成路作了题为《国有企业刑事风险防范》的讲座。
扬州市信访局来访接待处主任科员张厚诚作了题为《国有企业如何开展信访工作》的讲座。
扬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夏泽民作了题为《法治思维与信访工作》的讲座。
本次研修班结业后,参加学习的学员表示,将充分运用所学的知识、理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高自身法务水平和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成为工作的新动力, 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来解决现实中发生的问题,增强防控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