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法”惩恶岂能触法律底线
1
新坟牵出凶杀案
2013年4月5日,清明节。
是日,湖南省安乡县张官镇胡家村坟地,人车如织。远远望去,旗幡招展,鞭炮噼啪,青烟袅袅。熙来攘往的扫墓人无不神情凝重,屏声静息,一个个驻足坟头,凝睇墓碑,插上带来的彩旗、彩球,之后用工具砍除杂草、荆棘,燃烛跪拜,低泣絮语,扬土培坟,鸣放鞭炮,以寄托对亡灵的哀悼和思念。
11时许,从西面金黄的油菜地里走出一位农民,他身骨壮实,肩扛板锹,步履匆促,双目炯炯,一看就是个精明人。
这人名叫胡亮。他绕过丛丛野荆,涉过坎坷草地,大步走到闭着眼睛都能摸到的祖坟前,正待插上清明旗时,蓦地发现旁边多了座低矮的新坟。他心里咯噔了一下,不由蹙紧眉头思忖:近来村里无人办丧事,又没听说谁家的孩子“去”了,更不见外人移坟至此,哪来的新坟?莫非是哪个缺德鬼搞的恶作剧?
蹊跷的新坟令胡亮顿生疑窦,他走近坟头仔细琢磨。只见新坟光秃秃的,尽是新培的泥巴,周边没长青草、蒺藜,上边没有花圈,没有鞭炮炸过的纸屑,也没有清明祭奠的旗幡。从坟堆松散的泥土和缺少圆形的“天盖”来看,葬坟者显得十分慌忙。
一只黑老鸹飞过来,引颈翘尾地发出阵阵凄鸣,似在提醒,又似在埋怨。老鸹的哀啼加重了胡亮的疑心,新坟内莫非葬着冤死鬼?此念头,恰如电光石火般闪过,把胡亮吓得汗毛倒竖。他气喘吁吁地跑回家,结结巴巴地向几位亲友叙述了坟地怪事,然后请求大家带着铁锹、头、杠子直奔坟地。等大伙壮起胆子、七手八脚地掀开坟堆,着实吓了一跳——墓坑里没有棺材,只有一块淡绿色塑料布裹着一团人形的东西。
胡亮大着胆子,轻轻拉开塑料布,一双蜷曲的腿露了出来!他慢慢解开尸体头部蒙着的黑夹克,面部轮廓清晰可见,死者原来是本村7组的吴运才!众人惊魂未定,骇然不知所措。
“还发什么呆?赶快动手啊!”在胡亮的大声吆喝下,众人一起将尸体轻轻翻转,但见后脑伤痕累累,血迹模糊。仔细察看,颈部还系着一根深陷肉内的细棕绳……
2
行为不检惹纷争
吴运才40岁出头,原有妻室儿女,平素好吃懒做、嫖赌逍遥,又染上毒瘾。在湘北偏僻贫穷的乡下,如此花销,即使万贯家财也不够他挥霍。他不光德行差,而且脾气暴躁,听不得半句逆耳之言,轻则凶声恶气,破口大骂,手指头戳到家人脸上;重则摔打东西,拳脚相加,以致妻子儿女谈他色变,恨之入骨,不得已弃他而去。左邻右舍对吴运才的恶行无人不知,只是敢怒不敢言罢了。令胡亮不解的是,吴运才5天前还与他打过照面,怎么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跟阎王爷做伴去了?
仔细一想,胡亮迸出一个念头:“快去报案!”于是,他搭亲戚的摩托车一溜烟飞奔到派出所。
派出所离坟地仅8公里。20分钟后,接到报案的刑警和派出所民警各自驾着警车,风驰电掣般疾赴胡家村,分成现场勘查组、现场访问组和被害人社会关系调查组,开始紧张有序的侦破工作。
现场勘查发现,被害人吴运才住着3间破砖瓦房,坐北朝南。屋顶、墙上百孔千疮,四处是漏雨流过的痕迹,长满湿湿的青苔,散发着刺鼻的霉味;堂屋地面上凹凸不平,有铁锹铲过的印痕,夹有少许残剩的草木灰;墙上椅子上有好几处可见明显的血迹——也是凑巧,侦查员在死者房前的鱼池洗手时,从短小细窄、晃悠不停的木架桥下,又捞起一根一尺多长的铁棒。
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起恶性杀人案。
拉网式调查迅速在吴运才亲友中展开。随着警方深入细致的调查,杀人案的来龙去脉渐渐明晰起来。
吴运才有两个兄长,一个叫吴运来,64岁,文盲,住胡家村10组;一个叫吴运政,61岁,初小文化,跛腿,半务农半个体行医,住胡家村7组。两位兄长本分老实,对吴运才的所作所为一贯看不顺眼,经常当众责怪、谩骂他。吴运才浪荡惯了,怎受得这般教训,当即暴跳如雷,牙齿咬得咯嘣响,拳头攥出水来。仗着年轻气盛,他好几次居然不念手足之情,当面顶撞、推搡两位兄长,差点大打出手,幸好被旁人劝住,才没惹出大事。
专案组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吴运政有两个儿子:老大吴文,小学毕业,31岁;老二吴利,初中毕业,28岁,均在家务农。前年冬月,经媒人撮合,有智障的吴利破费数万元彩礼,连哄带骗,好不容易才娶亲完婚。后来才听说,吴利之妻刘菊花是个不大规矩的女人,16岁时便跟一有妇之夫私奔广东姘居;还与姘夫沆瀣一气,设局引诱中老年男子上门淫乐,适时现场捉奸,诈骗、抢劫、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她与吴利结婚前已离过两次婚,嫁到吴家不久就与臭味相投的叔公吴运才眉来眼去,打得火热。吴运才有事没事总喜欢到吴利家串门,与刘菊花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调笑打闹、没老没少。一来二去,两人不顾伦理辈分,很快冲破了感情的最后一道堤坝。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不久,这桩绯闻不胫而走,很快搅得满村风雨。
作为吴利的父亲、刘菊花的公公、吴运才的兄长,吴运政实在看不下去了,感到忍无可忍。眼见吴运才中邪似的三天两头找刘菊花,让自己家的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耻笑,他又气又恼,大门也不敢出,天天脸色铁青,牙关紧咬,双拳握紧又松开,松开又握紧。他恨不得豁出自己这条老命,狠狠教训一下这对无耻男女,可家丑不可外扬,一闹绝不会平风息浪地收场;何况一个是亲弟,一个是儿媳,又怎么下得了手呢?
吴运政不止一次托哥哥吴运来劝说弟弟,也不止一次请亲友出面义正词严地给儿媳敲警钟。可他俩当成耳边风,当面应承,背后依然走火入魔,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公开场合也不避嫌。
警方经过摸排调查和现场取证,吴运政父子与吴运来成了重点嫌疑对象。
就在警方即将侦破此案时,突然传来消息:整日提心吊胆的吴运来抵挡不住内心的恐慌,主动前往张官镇派出所投案自首;与此同时,惶惶不可终日的吴运政、吴利父子也从毗邻的湖北省石首市其亲戚家赶回来投案自首。
3
“家法”惩恶触底线
随着犯罪嫌疑人纷纷落网和投案自首,这桩耸人听闻的惨案也真相大白。
原来,2013年3月27日,吴运政、吴运来双双找到刘菊花,先是以长辈口吻好言相劝,希望她从吴家长远着想,悬崖勒马,改过自新。面对劝告,刘菊花毫不理睬,态度轻慢;两位花甲老人勃然大怒,大骂吴运才不得好死,也含沙射影地指责刘菊花不守妇道,坏了家风。最后对刘菊花下了最后通牒,限令她快刀斩乱麻,立马跟吴运才断绝往来,否则将依“家法”惩处。
当晚,吴运才趁吴利不在家,又哼着小调,打着酒嗝来刘菊花家看电视。两人亲热一阵后,刘菊花迫不及待地把白天发生的事,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吴运才听后像头暴怒的狮子,从椅子上一弹而起,龇牙咧嘴地吼道:“老子要一个个剁死他们!”
翌日清晨,吴运才怀揣一把锋利的尖刀,眨着血红的眼睛,疾步闯到大哥吴运来家。幸好吴运来在屋后厕所解手,才躲过一场骨肉相残。见吴运才来者不善,吴运来吓得扯起裤子就跑进油菜地趴下,直到吴运才骂骂咧咧地转身走后,他才心有余悸地回到家。
一连20多个小时,吴运来心事重重地在屋里踱来踱去,仔细谋划着报复计划。晚饭时,他跑到吴运政家说:“吴运才这个败类要杀我们俩。今朝不是鱼死,就是网破,我们不如用‘家法’好好收拾他!”
“不搞则已,要搞就干脆搞死他!”吴运政当即表示赞同。在他们儿时记忆中,吴氏家族中一直流传着以“沉塘”、“活埋”、“溺毙”、“丢开”等方式来处死通奸者的说法。
两人简短商议后,吴运政将自己配制的“闷头刹”(一种眩目晕头的药粉)交给吴运来,自己则拿着一根一尺多长的粗铁棒,与儿子吴利一道直奔吴运才家。
“吴运才,今天你给我讲清楚,为什么要杀我们?”吴运来话音未落,吴运才从床上一下子滚下来,凶神恶煞地冲到吴运政跟前,正要出手,吴运来猛地将“闷头刹”撒到他脸上。趁吴运才怪嚎着用手揩眼之际,吴运政举起铁棒,对准他后脑勺就是一击;吴运才顷刻倒地,口鼻出血,不省人事。见吴运才眼含愤怒,气息尚存,吴运政又用铁棒对他头部连击3下,接着用随身携带的棕绳紧勒脖子,直到吴运才气绝身亡才罢手。
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大活人转瞬化为僵尸,墙上、地下、椅上溅满鲜血,在一旁怔了许久的吴利这才若有所悟,赶紧瑟缩着身子,用发抖的手带上后门后开溜。吴运来兄弟毕竟阅历丰富,见过场面,赶紧脱下吴运才的黑夹克蒙头,扯下床上的垫单裹尸,又寻出一张淡绿色塑料布,里三层外三层地包紧,之后是藏尸、清扫血迹、扔掉铁棒。
在度日如年的惊恐之中,两人好不容易盼到子夜时分。吴运来、吴运政叫上吴文,带着铁锹、镢头、木杠及麻绳,神不知鬼不觉地抬着死鬼去村头坟地掩埋。三人生怕惊动村人,不打手电,不点火抽烟,不大声咳嗽,连大气也不敢出,一路蹑手蹑脚地摸索着前行。漆黑的夜幕下,老鸹不时掠过的惊鸣和野兔突然闪出的身影,把三人吓得魂飞胆丧,只得草草埋葬了事……
日前,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运政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吴运来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文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宣判后,被告人均没有提出上诉。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案后余思
愚昧酿悲剧
法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三被告人所在村的1000多名村民和被害人亲属联名写血书为其求情。理由是:三被告人此前均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吴运政和吴运来还经常带头修路架桥、为五保老人送钱送物行善一方,是群众心目中公认的好人。而被害人吴运才却经常吸毒赌博、强占强卖强借、与人通奸、设局诈骗,可谓作恶多端,是地方一害。三被告人将其惩处是为地方做了件大好事,加之三人都有自首情节,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
法庭上,当承办法官询问吴运政、吴运来的杀人动机时,他俩均称自己是执行“家法”,根本没想到自己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受几千年儒家宗法伦理思想统辖,中国古代对家族成员之间的暴力、乱伦行为一般交由家族内部处理,即由“家法族规”进行规制。作为家庭成员间暴力行为的内部控制系统,家法族规严格按照宗法伦理的准则进行规范,卑幼对尊长的侵犯被视为不伦、不尊的行为而被禁止,并且要受到严厉惩罚。相反,尊长对卑幼的侵犯在一定程度上是被允许的,并且借由惩戒权合法化。本案中,被告人正是秉承了这样的观念,才做出了“家法”惩恶的荒唐之举。
记者通过百度搜索发现,近年来,以“家法”为由杀人的新闻屡见不鲜,而此类犯罪尤以农村为甚。另有数据表明,当前农村暴力犯罪者,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占80%以上。由于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逞强思想严重,他们遇事不知运用法律、通过正常渠道来妥善处理,而是凭主观臆断或者头脑发热行事,甚至动用“家法”,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司法实践中,致人死亡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后果严重的命案一旦发生,往往将“杀人偿命”作为告慰死者、实现正义的首要价值诉求。而此案中,当地群众和被害人亲属不但不要求“杀人偿命”,反而为杀人者求情,这不能不令人思考。
尽管法院最终没有判处吴运政、吴运来死刑,但无疑这是一起典型的法盲悲剧案。此案三被告人都是农民:一个文盲,两个半文盲。吴运政和吴运来身为长辈,本应安享晚年,不料却给自己的暮年种下了牢狱之灾。最可悲的要数吴文,明知父亲、伯伯将叔叔打死,不仅未向司法机关举报,反而积极协助他们掩埋尸体、毁灭罪证和破坏现场,妄图使犯罪行为侥幸脱逃,真是愚昧至极!
当前,我国正大力建设法治社会,如何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只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各种形式的送法进村活动,结合农村易发、多发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开展针对性的预防犯罪工作,提高农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才能真正使农民知法、懂法、自觉守法,并在实际生活中懂得如何应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还应加强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以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占领农村文化建设主阵地,坚决铲除封建腐朽思想和社会丑恶现象,把法制教育同科学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唯其如此,才能从源头上预防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