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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朋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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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朋所组织召开《扬州市公路安全保护实施办法》 实施后评估研讨会


 
       由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承接的关于《扬州市公路安全保护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项目,  于2017年8月21日下午在高朋扬州所高朋讲堂召开项目评估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发改委、规划局、水利局、工商局、公安局、建设局、景区管委会、开发区建设局等部门的相关领导以及扬州港、英瑞照明等部分行政相对人和律师参与,南京大学法学院王太高教授应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主要对我市规范性文件《扬州市公路安全保护实施办法》实施以来的效果等情况进行研讨,与会人员围绕文件条款内容、实施效果、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等方面展开了讨论,对文件中涉及的职责、工作协调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信息建设与共享、节约行政资源、职能划分、分工协作等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行政相对人就文件规定对其切身利益的影响及公平执法发表了意见,并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权责明确等问题提出了建议;王太高教授就规范性文件评估项目的评估方式、内容、结构等做了交流发言,其围绕所评估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实效性、操作性、规范性、协调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对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意见。
       据悉,由第三方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进行评估在我市尚属首次。 我所承接该项目后,组织专业律师和行政法专家、学者开展工作,本次研讨会的召开,为“后评估”项目的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将利用本所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对《扬州市公路安全保护实施办法》实施以来的现实状况依法提出评估报告,并为第三方开展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探索有益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