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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朋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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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第一期国企法务工作人员研修班在高朋讲堂开班

       12月5日上午,扬州市第一期国有企业法务工作人员研修班在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高朋讲堂开班,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陈贵江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开班仪式由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研修班班主任徐敏主持,扬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夏泽民为本期研修班开讲第一课。
       陈贵江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的理念。国有企业必须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务工作水平,运用法治思维来解决企业发展、改革、管理中的问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增强核心竞争力,增强防控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的能力。国有企业法务人员只有自觉地加强法律学习,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冲突,才能增强驾驭法务工作的能力,更好地为改革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他希望各位学员切实增强培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珍惜学习机会,深入思考,积极交流。
 开班仪式后,扬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夏泽民作了题为《做一名合格的国企法务工作者》的讲座。讲座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6月16日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以及国家经贸委、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讲了企业法务工作者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从六个方面对如何加强学习、勇于于实践,做一个合格、专业的法务工作者进行了充分论述。
      下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钱玉林博士作了题为《公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的讲座。讲座从公司立法角度出发,讲述了公司法实施中的争议问题与观点,并就国有独资公司中的公司治理和股权处置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
       本次研修班由扬州市国资委主办,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承办,是全市国资系统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开展“学法律、学规则、学专业”“三学”活动的重要措施。研修班为期三天,后两天的培训将分别由扬州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承堂博士、扬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李红枫、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戚兆岳、执行主任刁成路、副主任田毅博士授课。市国资系统有关国企法务工作人员和部分国企负责人共60多名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