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第一期国企法务工作人员研修班圆满结束
12月7日下午,扬州市第一期国有企业法务工作人员研修班在高朋讲堂圆满结束。
本次研修班由扬州市国资委主办,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扬州市高朋管理顾问公司承办,是全市国资系统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开展“学法律、学规则、学专业”“三学”活动的重要措施。市国资系统有关国企法务工作人员和部分国企负责人共60多名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研修班为期三天,12月5日举办了开班仪式,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陈贵江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陈贵江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国有企业法务人员只有自觉地加强法律学习,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冲突,才能增强驾驭法务工作的能力,更好地为改革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他希望各位学员切实增强培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珍惜学习机会,深入思考,积极交流。
研修期间,学员们共听取了7场专题讲座。
扬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夏泽民作了题为《做一名合格的国企法务工作者》的讲座。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钱玉林博士作了题为《公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的讲座。
扬州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承堂博士作了题为《企业国有资产处分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的讲座。
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刁成路作了题为《企业危机处理与应对》的讲座。
扬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李红枫做了题为《企业常见劳动争议的处理与规定》的讲座。
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田毅博士作了《IPO和新三板基础知识》的讲座。
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戚兆岳博士作了《合同法主要制度及其适用》的讲座。
7日下午,扬州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研修班班主任徐敏主持结业仪式并作了总结讲话。徐敏指出,本次研修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教学认真,氛围浓厚,管理严格,效果良好,达到了预期目的,这次研修班对于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法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依法治企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研修班结业仪式后,参加学习的学员表示,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后,将充分运用所学的知识、理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成为工作的新动力,进一步凝聚发展合力,提升业务水平,以更广的视野、更高的定位来谋划法务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把国企法务工作提高到一个崭新的水平!